关于安全生产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导工作情况的通报
来源:泉州市商务局 时间:2020-11-23 16:43 浏览量: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做好大排查大整治与三年行动衔接工作,根据《泉州市商务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及反恐防范督导工作的通知》(泉商务安全〔202013号)要求,2020924日至1016日,市商务局组织三个督导组对各地开展安全生产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及反恐防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督导的情况看,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属地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着重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深化消防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截止目前,全市共组织检查商贸经营场所20513家,其中各类商超792(1500平方米以上)、农贸市场(30摊位以上)134家、酒店宾馆1284家、餐饮场所2332家(300平米以上)、其他商贸场所15971家。发现安全隐患82052条,已督促整改完成80380条,整改率98% 

  二、主要做法 

  (一)进行拉网式排查整治,确保不留死角。一是摸清企业底数。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能够积极与公安、市场、消防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运用审批发证数据比对法,逐一过滤、逐一排查,力争无遗漏。二是全面分析风险点。及时分析梳理本行业的安全隐患,查找监管薄弱区域和盲点,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列出检查导则和清单,确保安全隐患排查全覆盖。 

  (二)督促企业自查整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能够按照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每月督促商贸企业根据实际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自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并将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按时上报大排查大整治系统。截止目前,全市共24720家企业登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系统,自查发现隐患数32562条,自查隐患整改数30235条,整改率92% 

  (三)分级分类管理,精准整治安全隐患。一是按照“管理无漏洞、现场无隐患、行为无违章、安全无事故”的工作要求,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分类管理排查出的各类隐患,做到措施、人员、时间、奖罚“四落实”。二是按急、重、轻、缓的原则推动商贸流通企业隐患排查整治,杜绝“一刀切”,从查房屋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环境保护、证照手续等层面督促商贸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确保经营中的各项环节安全。三是细化问题整改,组成督导组不间断深入基层,现场督促抽查传导压力,督促企业提高安全防范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的能力,通过调度、汇总、通报、督办的机制,把前期存在的问题逐一督促整改落实,并通过回头看形成闭环。 

  (四)坚持检查与宣传相结合,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能够积极组织属地重点商场超市、住宿单位等商贸经营场所参加市级组织的“消控室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会”。截至目前,全市共组织3152家重点商贸企业参与当地组织开展的消防安全应急演练,提高了企业的防火防范意识和现场处置能力。 

  三、存在问题 

  1.企业安全意识仍须加强。从督导的情况看,个别生产经营单位仍然存在着灭火器压力不足、日常管理不严格、消防通道堵塞等问题,说明企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 

  2.信息报送工作不及时。除了洛江区、晋江市商务局按照督导的通知要求提供相关数据材料外,其他商务主管部门还未按照《泉州市商务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及反恐防范督导工作的通知》要求报送今年工作开展整治情况,请各地认真对照通知的要求整理相关工作台帐,并于11月底前将材料报送至市商务局。联系人:谢明辉,联系电话:13959901093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做好三年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全市商务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突出消防、燃气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配合应急管理部门,督促企业按照《《泉州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企业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开展自查。 

  2.进一步规范安全管理行为。督促各商贸流通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强化企业安全责任主体地位,完善火灾隐患排查工作防范措施,保证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的必要投入,不断改进火灾隐患排查工作条件,提高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管理水平,确保商务系统的安全生产。 

  3.狠抓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持“依法整治、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的整治原则,对超市、宾馆、餐饮、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专项排查治理整顿,重点整治市场、商场安全布局不合理,消防设施安装使用不正常,消防器材配备不到位,消防通道堵塞,消防安全不落实,管理混乱等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系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固。 

  4.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力度,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人人讲安全,事事保安全,在商务系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泉州市商务局 

  202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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