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商贸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4-11 16:44 浏览量:

  为认真贯彻落实331日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 电视电话会议和44日全市经济运行调度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后企业有序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室泉州市应稳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泉安办〔202235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持清醒认识,坚守安全底线 

  随着疫情防控措施的调整,企业陆续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压力交织叠加,加上企业复工复产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期,生产、建设、管理等各环节安全风险普遍增加,安全生产形势复杂严峻。特别是受疫情影响,容易出现用工紧张、从业人员心理不稳、设备故障运行、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不到位及赶进度等问题。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深入分析复工复产面临的各类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全面压实部门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借鉴疫情防控“快、准、严、实、细”的有效经验,指导商贸企业有序复工复产,落实落细各项措施,将安全生产条件作为企业复工复产的必要前提和重要保障,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切实加强安全服务指导,守住安全生产红线,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加强指导督促,落实安全措施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商贸企业落实复产复工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措施,夯实企业主体责任。一要制定一份科学规范的复产复工方案,加强复产复工过程安全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重视复产复工方案的审核把关,确保复工复产工作严格有序实施。二要组织人员到岗到位。复工复产前,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要全员在岗在位,尤其是企业法人、门店经理,技术、生产、安全相关管理人员均要到位,切实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三要在疫情防控准许的条件下,可选择微信、腾讯等网络课堂等方式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组织员工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开展安全知识培训、业务岗位安全技能培训和安全警示教育,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相应的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安全意识和素质得到有效提升。特别要加强对新招录员工的安全培训,确保“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四要开展一次全面的风险隐患排查,对消防设备、电气线路、安全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等进行全面系统检查,落实风险防控技术措施。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落实整治措施,认真抓好整改,做到措施不落实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五要严格落实有限空间、动火涉氨制冷、检维修等特殊作业审批制度,严防“三违”行为。重点加强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作业场所的防控措施落实。六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并开展演练,要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及重点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置措施,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够做到反应灵敏、处置果断、保障有力、救援有效,努力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七要落实重点行业企业复产复工安全审批制度。对商贸企业中存在需要有关部门审批才能复工复产的,要在复工复产方案中制定完善的复工复产安全保障技术措施,复工复产方案(安全措施)未经审查或验收通过不得开工生产。 

  三、综合运用措施,确保落实责任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一要加大对商贸企业复产复工服务指导力度和调度。要综合运用明查暗访、一对一帮扶、远程视频监控、群众举报等手段开展精准有效的安全管理服务,全力保障企业安全生产。二要坚持管理和服务相结合,帮助企业解决复产复工中的问题和困难,对于复产复工条件不达标的企业,要通过专家帮扶指导、第三方机构技术支持,帮助企业尽快恢复生产。三要要切实加大管理力度,对未经隐患排查治理、未经安全验收、盲目复工复产等违法违规行为,抄送住建、城管、应急、市场、消防等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与此同时,在制定支持复工复产的政策中,要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情况纳入考量内容,倒逼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措施。 

  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将落实情况于2022415日前报送市商务局,联系人:谢明辉,联系电话:13959901093 

    

    

    

  泉州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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