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商务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推动民营企业扩大开放合作若干措施的通知》(泉商务〔2021〕22号)、《泉州市商务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泉州市商务系列政策申报指南的通知》(泉商务〔2021〕40号),我局及时组织各县(市、区)申报2021年第四批市级利用外资专项资金项目。经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和财政局联合推荐,我局资金评审办对推荐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等流程,拟对泉州市振华纺织制品有限公司、泉州荣祺食品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名单附后)进行资金扶持,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至5月31日,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6月1日前向市商务局反馈。
联系科室:外资科,联系电话:22386720,传真:22386128。
通信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A栋6楼
泉州市商务局
2022年5月24日
2021年第四批市级利用外资专项资金拟扶持对象
1.泉州市振华纺织制品有限公司,拟扶持16.43万元。
2.泉州荣祺食品有限公司,拟扶持9.58万元。
3.石狮市好田服饰实业有限公司,拟扶持13.23万元。
4.爱登堡(中国)有限公司,拟扶持10.66万元。
5.石狮市日祥海洋食品有限公司,拟扶持12.06万元。
6.美佳爽(福建)卫生用品有限公司,拟扶持10.08万元。
7.石狮市汇星机械有限公司,拟扶持9.86万元。
8.石狮市科达电器有限公司,拟扶持12.27万元。
9.福建金苑服饰有限公司,拟扶持9.65万元。
10.福建协盛协丰印染实业有限公司,拟扶持11.53万元。
11.石狮市森丰镀膜科技有限公司,拟扶持9.74万元。
12.中探探针(福建)有限公司,拟扶持9.95万元。
13.亲亲(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拟扶持19.79万元。
14.泉州高时实业有限公司,拟扶持15.53万元。
15.永春福源锌业有限公司,拟扶持9.98万元。
16.玖龙纸业(泉州)有限公司,拟扶持15万元。
17.华悦(福建)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扶持9.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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