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第二季度市级利用外资专项资金拟扶持对象的公示
时间:2022-09-08 15:48 浏览量:

  根据《泉州市商务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泉州市促进商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泉商务规〔2022〕1号)、《泉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2年泉州市商务发展若干措施申报指南的通知》(泉商务〔2022〕42号),我局及时组织各县(市、区)申报2022年第季度市级利用外资专项资金项目。经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和财政局联合推荐,我局资金评审办对推荐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等流程,拟对福建华星石化有限公司、福建兆新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给予资金扶持(具体金额附下),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8日至9月15日,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9月16日前向市商务局反馈。 

  联系科室:外资科,联系电话:22386720,传真:22386128。 

  通信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A栋6楼    

    

    

  2022年第二季度市级利用外资专项资金拟扶持对象 

    

  1.福建华星石化有限公司,拟扶持资金18.49万元。 

  2.福建兆新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拟扶持资金9.92万元。 

  3.惠安融世投资有限公司,拟扶持资金105万元。 

  4.泉州国亨化学有限公司,拟扶持资金151.92万元。 

  5.泉州弘基科技有限公司,拟扶持资金16.45万元。 

  6.永春福源锌业有限公司,拟扶持资金6.5万元。 

    

    

  泉州市商务局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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