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商务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泉州市促进商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泉商务规〔2022〕1号)、《泉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2年泉州市商务发展若干措施申报指南的通知》(泉商务〔2022〕42号),我局及时组织各县(市、区)申报2022年第二季度市级利用外资专项资金项目。经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和财政局联合推荐,我局资金评审办对推荐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等流程,拟对福建华星石化有限公司、福建兆新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给予资金扶持(具体金额附下),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8日至9月15日,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9月16日前向市商务局反馈。
联系科室:外资科,联系电话:22386720,传真:22386128。
通信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A栋6楼
2022年第二季度市级利用外资专项资金拟扶持对象
1.福建华星石化有限公司,拟扶持资金18.49万元。
2.福建兆新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拟扶持资金9.92万元。
3.惠安融世投资有限公司,拟扶持资金105万元。
4.泉州国亨化学有限公司,拟扶持资金151.92万元。
5.泉州弘基科技有限公司,拟扶持资金16.45万元。
6.永春福源锌业有限公司,拟扶持资金6.5万元。
泉州市商务局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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