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便于各级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有效处置报废汽车,根据《泉州市商务局关于泉州市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相关问题的通知》(泉商务建设〔2018〕1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泉州市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报废汽车回收资格认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备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条件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8家,分别是:泉州市泉仙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晋江市安海福兴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泉州市顺钢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福建省晋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安市物资再生利用公司、泉州广茂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泉州聚源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晋江亚浪群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二、正处停业整顿企业2家,分别是:福建省安溪县億容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泉州市科汇源报废汽车回收有限责任公司。
对正处停业整顿的2家企业,我局将根据其改造情况及时更新。请各地各相关单位按规定禁止正处停业整顿的企业参与报废机动车相关 “招、拍、挂”活动。
泉州市商务局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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