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泉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督办通知(泉指督〔2020〕第fz-005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全市三星级以下酒店及住宿经营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县(市、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各级工作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压实责任,切实做好防控疫情工作。
二、加大防控力度
(一)加强防控知识宣传和培训。加强防控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增强酒店及住宿经营单位人员和入住人员的疫情防控意识。开展对酒店及住宿经营单位人员的防控培训,如,如何佩戴口罩、如何消杀等,特别是在识别入住人员是否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等方面。
(二)落实防控措施。通过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严防死守,做好三星级以下酒店及住宿经营单位的安全防控工作。如,实行环境卫生每日消杀制度,严格要求单位人员及入住人员佩戴口罩,加强入住人员的核查及信息收集等,备齐感应体温计及防护物资,采购放心食材及充分熟化食材等。
(三)强化属地管理。建立市、县、镇(乡)、村(社区)四级联动机制,建立各级联络员制度,实行“人盯人”、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等制度。强化属地管理,各地应督促指导辖区内三星级以下酒店及住宿经营单位建立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应急情况上报程序等;同时,各地应积极主动与卫健、公安等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协作。
三、加强巡查督查
各县(市、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大巡查力度,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迅速处置。我局从即日起将采取随机巡查、抽查的方式,对各县(市、区、管委会)三星级以下酒店及住宿经营单位防控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将及时向泉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报告。
四、及时报送信息
1.各县(市、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要确定1名专职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辖区内疫情防控工作的上下互动,并于1月30日下午下班前将联络员名单报送我局;
2.各县(市、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从即日起,每日上午10:00前要将前一天开展三星级以下酒店及住宿经营单位防控疫情工作情况(包括主要做法、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等)报送我局。
联系人:林庆梁
电话:15959527225
邮箱:swjfwyk@qzbofcom.com。
附件:泉州市各县(市、区、管委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联络员名单回执
泉州市商务局
2020年1月30日
附件
泉州市各县(市、区、管委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联络员名单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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