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家政服务人员加强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泉州市商务局 时间:2020-02-02 17:13 浏览量:

各县(市、区、管委会)商务局主管部门,泉州市家庭服务业协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关于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措施,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防控工作,严防家政服务人员传染源扩散链条,确保群众健康安全,现就对家政服务人员加强监管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 

  各县(市、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要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树牢“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意识,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政治担当,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家政服务人员监管工作措施,压实责任,全力推进疫情防控期间家政服务人员管控工作。 

  二、强化风险防控 

  1.强化联防联控。一是依托乡镇(街道)、村(社区)对辖区内的家政服务人员进行摸排,掌握辖区内家政服务人员的分布情况,对湖北(武汉)户籍家政服务人员应做好跟踪服务工作;二是加强与家政行业协会的沟通与交流,加大对辖区内家政企业的监管,特别是加大对湖北(武汉)户籍家政服务人员较多的家政企业的监管,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不间断监控掌握其防控情况;三是加强与公安、卫健等职能部门及家政服务对象的协作,加大对家政人员身份筛查、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力度等,主要是摸排家政人员是否来自湖北(武汉)等有疫情流行区域或近期有无接触家里、邻里从湖北(武汉)等疫情流行区域人员等情况。如有此情况,应立即要求其在家隔离14天以上,期间若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应及时到有发热门诊的医院就诊并及时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强化防控措施。一是加强宣传、培训。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会同行业协会及各乡镇(街道),加强相关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普及,发动乡镇、村(居)委会参与家政服务的管控工作,让家政企业、家政服务人员、家政服务对象认清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增强疫情防控意识;通过培训佩戴口罩、消杀、识别是否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等防控科普知识,引导家政企业、家政服务对象加大防控设施的投入,为家政服务人员配备口罩、手套、消毒液等基本防护用品,落实防护措施;二是强化个人防护。家政服务人员要主动配合社区(村、居)、家政企业做好防控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不扎堆、不聚集、勤洗手,落实个人安全防护措施;若有外出,佩戴的口罩应每4小时更换1次(弄脏或感潮湿及时更换),途中尽量不逗留,尽量避免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和乘坐公交等交通工具,同时,增加洗手频次,洗手时应用肥皂和流水洗手或免洗手消毒液消毒手;三是建立“人盯人”、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等制度。指导家政服务人员积极参与疫情群防群控,服从社区日常防控管理,密切关注身边状态异常人员,如有发现,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提供详实线索,最大限度降低疫情扩散风险,最大程度控制疫情蔓延。    

  三、加强巡查督查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辖区村(居)、社区切实落实“人盯人”工作机制,加强对家政企业、家政服务人员、家政服务对象的监管,引导家政企业做好防控,做到家政服务人员不扎堆、不聚集。要采取措施,不定时开展巡查、抽查、督查,对不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的家政企业、家政服务人员、家政服务对象,及时向泉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报告;若有违法者,将依法予以查处。 

  四、及时报送信息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制度,畅通信息报送和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快速处置投诉举报信息。从即日起,每日上午1100前向我局报告前一天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联系人:叶刚勇,联系电话:0595-22276151 

    

                                 泉州市商务局 

                                2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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