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今冬明春和春节期间泉州市商超、集贸市场新冠疫情防控导则的通知
来源:泉州政务 时间:2021-01-14 14:59 浏览量:

  近日,全国多地出现零星散发病例、个别地区突发聚集性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2021年春节将至,经市防控疫情应急指挥部同意,现印发《今冬明春和春节期间泉州市商超、集贸市场新冠疫情防控导则》,督促指导商超、集贸市场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本导则适用于今冬明春和春节期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正常运营的商超、集贸市场等的疫情防控。 

  一、相关经营场所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好员工信息采集工作。要完善疫情防控制度,做好适量口罩、手套、消毒剂、测温仪等防疫物资储备,设置应急区域,由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 

  二、在商超、集贸市场入口处,张贴健康码图识,增加体温测量设备,所有人员健康码和体温检测正常、佩戴口罩方可进入。对于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等群体,其健康码可采取凭有效身份证登记、亲友代办、出示“通信行程卡”等替代措施,做好人工服务引导。顾客不戴口罩时,应拒绝其进入商超、集贸市场。 

  三、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登记,身体不适时应及时报告并就医。从业人员要按相关规定定期进行核酸筛查,实施新冠肺炎疫苗接种。 

  四、加强培训和应急演练,保证员工熟悉责任分工、环境卫生、个人防护、异常情况处置、人员疏散等工作要求,做到有条不紊、井然有序。 

  五、加强通风换气促进空气流通,节日期间人流密集要增加消毒频次;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商超要对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如存储柜、电梯间按钮、扶梯扶手、公共垃圾桶等),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3次。重点部位要做好消毒记录。集贸市场开办者对批发档口进行集中统一清洁消毒,维护好门前公共设施的完好整洁。摊位经营者应当履行“一日一清洁”等要求。公用洗手间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3次,门把手、水龙头、开关的消毒至少每两小时1次,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或肥皂),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六、工作员工应加强个人防护,佩戴口罩、手套和着工作服上岗,做好手卫生。工作服保持干净整洁,定期清洗、消毒。禽畜肉类和熟食区从业人员还应当佩戴工作帽。生鲜宰杀等特殊摊位的经营者除工作服外,按防护要求需穿戴防水围裙、橡胶手套等。 

  七、提倡顾客优先采用扫码付费方式结账,尽量减少人员接触和排队时间。商超应设置“一米线”,提醒顾客排队付款结账时保持安全距离。通过管控分流,减少高峰期场内顾客人数。 

  八、对不遵守以上要求,拒不履行防疫相关措施的商超和农贸市场,要给予告诫、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提请有关部门采取停业整顿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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