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和春节期间商超、集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来源:泉州政务 时间:2021-01-14 14:59 浏览量:

  为加强今冬明春和春节期间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根据2020年1月5日商务部发布的《商场、超市疫情防控技术指南》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应在入口处张贴健康码图识,设置体温测量设备,持有健康码和体温检测正常、佩戴口罩的方可进入。 

  二、顾客不佩戴口罩的,应及时劝导;拒不佩戴的,应拒绝其进入商场、超市;乘电梯时应全程佩戴口罩。 

  三、老年人等群体可采取凭有效身份证登记等方式替代“健康码”。 

  四、商场中的剧院、娱乐等公共场所继续执行上座率不超过75%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持人员距离。 

  五、倡导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消费,防范人群聚集。 

  对不遵守以上规定要求的经营者,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将视情节予以告诫、批评和通报;情节严重者,有关部门将依法采取停业整顿等措施。 

  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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