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商务局关于调整2025年泉州市汽车置换更新具体实施办法的公告
时间:2025-08-20 17:41 浏览量:

 广大消费者及汽车销售企业:

  为确保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平稳有序实施,对我市汽车置换更新政策具体实施办法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5年8月23日(含当日,同下)起,我市汽车置换更新政策具体实施办法调整为“先领取资格、再申报补贴”的方式组织实施,8月23日起在“懂车帝”APP发放资格券,具体发券方式为: 

  一、领券申请资格 

  消费者购买新车实际发票开具地为泉州市,且新旧车辆所有人与资格券领取人必须为同一消费者。 

  二、资格券领取时间与数量 

  领取时间:每日9︰00开始,按照每日50个名额设置发券张数,先到先得,后期根据领取情况视情调整。 

  三、资格券使用有效期 

  消费者领到资格券后,应在7个自然日内使用,否则该券将失效作废。 

  四、过渡期设置 

  2025年8月22日前(含)已购买新车并办理好旧机动车过户手续(以发票开具时间和过户日期为准),按照调整前办法执行,可通过专门申报入口,不用抢券即可提交申请材料;务必于2025年9月15日前完成首次提交,逾期提交则要领取资格券。 

  感谢广大消费者及活动参与企业对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大力支持。 

  泉州市商务局 

  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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