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汽车市场活力,经研究,决定开展泉州市2026年一季度汽车促消费补贴活动。现将活动主要内容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补贴时间:2026年1月26日-3月31日止。
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与《机动车登记证书》注册登记日期均要在补贴时间内。
申报时间:2026年3月23日10时-2026年4月23日24时。若补贴资金在该时间前用完,活动提前结束,申报系统同步关闭,不再受理新的申请。
二、补贴标准
1.个人消费者于活动期间在泉州市内(不含金门县)新购置非营运乘用车(不含二手车),开具市内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完成上牌(不限上牌地)的,按新车销售价格(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价税合计,下同)比例给予补贴,补贴金额向上取整至整元。其中,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按销售价格的2%给予补贴,单辆最高补贴5000元;购买燃油乘用车的,按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单辆最高补贴4000元。全市实行统一补贴标准。
2.本补贴不与福建省汽车以旧换新(报废更新、置换更新)补贴叠加享受,同一部新车如已申请或领取汽车以旧换新政策补贴的,取消本补贴资格并追回已发放补贴资金。
3.活动期间,每位消费者只能享受一次补贴(以银行卡号、身份证号、机动车牌号、发票号、车辆识别代码为准,五项中任一项重复,均视为同一个消费者)。本方案所称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三、补贴申请
(一)申请入口
云闪付APP——政府消费券——泉州市2026年一季度汽车促消费补贴活动。
(二)申请信息
符合补贴条件的个人消费者通过申请平台申报入口,按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以下资料:
1.申请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身份证件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本人持有在境内发行的62开头银联借记卡(Ⅰ类卡)卡号;有效手机号码,确保可正常接收短信通知。
2.新车信息:包括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汽车销售企业开具的第一联“发票联”);新车注册登记的号牌号码和车辆识别代号(VIN码);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3.申请人购车时的支付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刷卡、银联二维码、手机银行APP等方式),交易金额≥5000元。
(三)注意事项
1.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车,须于活动期间完成车辆购买与注册登记手续,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与《机动车登记证书》注册登记日期均需在本方案规定的补贴时间内。
2.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清晰准确提交对应栏目所需资料。初次提交资料中,机动车登记证书、购车发票与消费者身份证信息不一致或模糊不清的,一律取消补贴申领资格。
3.申请人应及时关注申报平台信息提示,按要求修改完善及补充上传资料。因个人关注度不足导致开票、上牌、申报(修改)资料上传逾期,无法享受补贴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4.提交材料前务必核对信息,确保照片或扫描件清晰、信息准确无误;材料提交后,如未被审核人员退回修改,一律不允许更改。因国家税务发票查验平台对每份发票每天最多查验5次,故每日每人最多可提交申请5次。
5.活动过程中,若发现汽车企业或消费者弄虚作假、上传虚假材料(含虚假证件、发票、交易凭证等),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补贴申领资格,追回已发放补贴资金;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审核流程
泉州市商务局委托公开采购的第三方机构,在申报平台后台管理员端口,按职责分工分批次,严格对照“人、票、证、车”信息实施审核。市商务局做好复核工作,并会同公安、税务等部门做好数据共享与比对,优化审核流程,提升监管能力。
申请人提交信息真实完整、符合本方案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不符合补贴条件的,退回申请并说明理由;信息不完整、不清晰或无法辨识的,审核不通过。申请人应在审核结果反馈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原渠道完成补正,最迟不超过2026年4月30日24时,逾期未按要求补正的,视为自动放弃购车补贴。
五、补贴发放
补贴名单于审核工作结束后一次性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贴发放。
补贴发放时,因消费者申报时提供的银联借记卡账号异常,造成无法发放,在接到变更银联借记卡账号通知之日起7天内,需按照通知要求提供本人的其他银联借记卡账号及相关资料。逾期未提供或者提供的银联借记卡账号再次异常,视为自动放弃购车补贴。
六、咨询方式
本次活动相关事宜,可拨打059522277068(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咨询了解。
泉州市商务局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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