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电子商务政策解读
来源:泉州市商务局 时间:2019-04-08 10:41 浏览量:

  2018年开始,市级的资金申报指南是和扶持政策一起出,让有意向争取市级电商资金的企业有充足的时间准备。2019年出台的政策是2020年开始组织申报,有满足申报条件的企业2020329日前向所辖县(市、区)商务、财政部门提出项目申请。申报材料用A4纸简装成册,加盖边缝骑缝章,申报材料电子版请企业自行发送我局。 

  一、扶持项目解释 

  按不同类型的主体分为这几个模块: 

  (一)电商基地(园区)。如果是电商园区的运营主体,有三个项目可以申请,分别是规模申报纳统、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国家级电商示范基地(园区)。其中,1.规模申报纳统项目。需满足园区内有10家纳统企业,并且纳税数据填报半年以上。给予园区10万元奖励。 2.市级电商示范园区。需满足园区面积超过2万平米,入驻企业50户以上,基地(园区)内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不少于2家。补助标准是按园区年度新增投资额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这条政策有几个要点,2万平方米是要求办公面积,宿舍面积是不计入内的。申报主体如果是向业主租用的土地,需要有租赁合同的复印件,如果是自有用地,则提供用地规划许可证。第3.国家级电商示范基地(园区)。对于新获批国家级电商示范基地(园区),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二)跨境电商方面有4个项目可以申请。1.公共服务平台方面。企业2019年开发符合监管要求的跨境电商通关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及配套; 为超过15家跨境电商企业提供公共服务; 2019年度报关单量(含邮件、快件、跨境电商9610报关模式)比增达到50%以上。 按照平台年度新增投资额(本部建设改造、系统开发、软件购置、设备投入、平台宣传等)给予平台运营主体30%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跨境电子商务配套分拣设备及监管设施。支持跨境电商通关服务试点单位投资配套分拣设备及监管设施。对于为超过15家跨境电商经营企业提供跨境电商通关服务的,根据当年实际投入金额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这里要注意,项目要为海关和商务部门批复的跨境电商通关服务试点; 试点项目的监管场所和监管设施已通过海关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 3.国际物流。对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以纳入海关系统的数据为依据,享受相关政策)通过海关监管代码9610报关的,给予跨境电商物流企业2/票物流费用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国际快件揽货的国际快件运营企业,按照0.5/票标准补贴操作处理费,单家最高不超过30万元。 4.海外仓。参照《泉州市商务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泉州市促进对外投资合作若干措施的通知》(泉商务外经〔20191号)执行。①赴境外自主建设仓储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②或租赁仓储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③且2019年度实际投资额达到100万美元。 

  (三)垂直平台。省、市领导很重视平台经济的发展。2017-2019年这三年都有出台对垂直平台的扶持政策。对与我市传统优势产业结合紧密、发展潜力大、对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作用明显的行业垂直电商平台进行补助,补助资金不超过平台当年新增建设投资的50%,单个平台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要求是2019年度平台交易额1亿元以上。 补助的内容是平台新增实际投资额,包括建设改造、宣传推广、软件购置、服务器购置及开发、运营等费用,不得含土地、房屋、车辆购置费用。 

  (四)电商龙头企业。龙头企业有三个项目可以申请。分别是新零售、引进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三个项目。1.支持企业开展新零售,对年度网上销售额1亿元以上的电商企业(农产品年度网上销售额3000万元以上)的、按照企业当年实际支出网络推广费用发票额20%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有两个点要注意,一是1亿元的销售额是扣除掉退货的实际销售额。二是有些企业开了很多家网点,但是从网站上看到的企业网店经营者信息中的企业名称跟申报主体的企业名称不一致,这时候就要企业出具内资企业登记表,证明申报主体是100%控股另一家公司。2.对国际排名100强或国内排名50强电子商务企业,在泉州注册设立全国性/区域总部,(独立核算)经营满1年,一次性奖励20万元。3.新获批国家级电商示范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五)农村电商。我市按因素分配法各分配30万元至洛江区、泉港区、南安市、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惠安县用于开展农村电商人才培训、本地特色农产品推广营销、贫困户电商创业就业补贴等电子商务助推乡村振兴项目和农村电商示范镇(乡)、村项目。资金由安溪、永春、德化县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资金使用方案和绩效目标、出台项目申报通知并报备市财政局和商务局。市财政局、商务局将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并组织不定期检查。 

  (六)电子商务服务业。一是对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平台开发、物流仓储、代运营、分销应用、广告设计、网络推广、拍摄等服务,服务企业20家以上且服务年收入超过400万元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每家给予最高不超过25万元奖励。二是对取得中国人民银行《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在泉州设立全国性总部,正常经营满1年,服务5家以上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 

  (七)电商创业创新。有两个项目,一是2019泉州电商创新创业创造大赛。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组织开展第三届泉州市电子商务创业创新创意大赛。大赛时间:20198-20201月,为期六个月。10月中旬举办大赛初赛、11月复赛、12月上旬大赛复赛路演、12月中下旬开展尽职调查及举办“三创沙龙”、20201月,举行总决赛及颁奖仪式、“三创”高峰论坛。二是电子商务应用创新。开拓电子商务在旅游业、文化创意、社区服务、远程教育、家政养老等领域的应用,对于在商业模式、企业管理、技术研发、推进应用等方面有独特创新优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网上年交易额超过3000万元的电商应用创新项目,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并进行示范推广。 

  二、资金申报流程、注意事项 

  (一)流程。市商务局和财政局联合行文,下发资金申报指南,企业向所在地县(市、区)商务部门提出项目申请,县(市、区)商务、财政部门联合行文报送,市商务部门会同财政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必要时将进行现场核查,网上公示,下达资金。企业可以从官网http://www.qzbofcom.gov.cn/上看到扶持资金申报指南。 

  (二)注意事项。以往审核申报材料的时候,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1.主体方面,企业或法人代表无涉黑涉恶行为、失信行为的,是不符合申报条件。2.材料方面,有的不齐全,缺申请报告、财务报表、纳税证明、入驻企业名单、交易额证明等材料。所以企业自己要对照申报指南上要求的申报材料,保证材料的完整性。除了材料齐全,还要保证真实。像有些企业的发票、银行付款水单、记账凭证、合同不能对应。最后是要保证有效性。合同无加盖双方公章;平台结算金额截图或第三方金融机构年交易额证明未体现企业名称,截图不清晰可辨。 

  最后,给大家提示一下: 

  1.市级这边是要求近3年来累计获得市级电商资金补助3次及以上的企业不得再次申报。比如企业20162017,2018累计获得3次及以上的市级资金,2019年是不能再申请的。 

  2.市级要求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可申报奖励类项目1个(纳统业务奖励、市级电商示范基地(园区)奖励、国家级电商示范基地(园区)、企业奖励)。补助类项目1(除奖励类项目外的为补助类项目)。 

  3.申报单位无需提供专项审计报告,由市商务局统一委托中介机构审计,审计验证费用从市级电子商务扶持资金中列支。 

  如果对政策有不理解或者对电商发展政策有什么意见、建议的话,可以联系市商务局电商中心:28281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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