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商务局 时间:2019-04-15 16:07 浏览量:

局各科室,下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泉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及《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现将我局贯彻落实泉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年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泉州市商务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行动方案 

    

    

    

  泉州市商务局 

  2019412 

    

    

    

    

  

  泉州市商务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依法履行推进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职责。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主要领导、科室负责人要作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认真推进本部门、本科室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职责,及时解决法治建设遇到的问题。 

  (二)严格落实公务人员学法制度。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学法制度,每年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强化公务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 

  (三)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为依法决策提供服务。 

  (四)完善权责清单。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机构改革方案,根据法律法规修改情况,重新梳理部门的职责权限分工,打造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五)严格落实《泉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出台并完善本部门规范文件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六)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根据责任清单和法律法规规章中有关检查事项内容,进一步梳理随机抽查事项。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工作细则,将监管内容具体化、颗粒化、标准化,着力避免选择性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持续提高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简约性。 

  (七)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根据机构改革进度及时组织梳理修订本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各有关科室、执法支队要签订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状,强化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监督落实。 

  (八)全面推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要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要推行全程音像记录。要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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