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商务发展促进中心作为泉州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构,在泉州市商务局的指导下,受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
一、服务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诉人”)。
二、服务范围
(一)投诉人认为本市各级行政机关(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以下统称“被投诉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申请协调解决。
(二)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投资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完善有关政策措施。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商会、协会反映会员提出本市投资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交具体政策措施建议。
三、服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
《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
《福建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
《泉州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管理规定》
四、服务方式
(一)实行市、县分级负责原则。
(二)投诉人可以通过现场、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投诉材料。投诉材料应当用中文书写,有关证据和材料原件以外文书写的,应当提交准确、完整的中文翻译件。
五、服务程序
(一)审查材料。投诉工作机构接到投诉后应审查投诉材料,并在7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对符合投诉受理条件的,应予以受理;对不符合投诉受理条件的,应向投诉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注明不予受理的理由),退回投诉材料并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对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投诉材料的,要通知投诉人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补正。
(二)受理登记。投诉工作机构对受理的投诉进行登记,建立卷宗。
(三)投诉处理。投诉工作机构可采取推动投诉人和被投诉人达成谅解、与被投诉人进行协调等方式具体处理投诉工作。投诉工作机构一般应当在投诉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处理终结。涉及部门多、情况复杂的投诉事项,可以适当延长处理期限。
(四) 处理终结。投诉处理终结后,投诉工作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将投诉处理结果书面通知投诉人,进行结案登记。
六、联系方式
(一)泉州市商务发展促进中心
投诉咨询电话:0595-22386157、22386053
传真:0595-22386090
电子邮箱:swjtczx@qzbofcom.com
纸件投诉邮寄地址:泉州市政府东海行政中心A栋6楼泉州市商务发展促进中心(邮编362000)
(二)各县(市、区)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构
1.鲤城区商务局
联系电话:0595-22355880,传真:0595-22283750
电子邮箱:8346221@qq.com
2.丰泽区外商投资保护中心
联系电话:0595-22560120,传真:0595-22585015
电子邮箱:cmh5991158@163.com
3.洛江区商务局
联系电话:0595-22630156,传真:0595-22630132
电子邮箱:313028726@qq.com
4.泉港区商务局
联系电话:0595-87993100,传真:0595-87998700
电子邮箱:qgwz87993100@163.com
5. 石狮市商务局
联系电话:0595-83051225,传真:0595-88715822
电子邮箱:swj82226678@163.com
6.晋江市商务局
联系电话:0595-82686006,传真:0595-82686000
电子邮箱:swjtck008@163.com
7.南安市商务局
联系电话:0595-86397116,传真:0595-86381749
电子邮箱:swjtck@163.com
8.惠安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联系电话:0595-87382436,传真:0595-87391367
电子邮箱:catherine331@163.com
9. 安溪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联系电话:0595- 68791183,传真:0595- 26768798
电子邮箱:axwz007@126.com
10.永春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联系电话:0595-23876256,传真:0595-23882077
电子邮箱:23876256@163.com
11.德化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联系电话:0595-23522079,传真:0595-23585820
电子邮箱:jmj@dehua.gov.cn
12. 泉州开发区科技经济发展局
联系电话:0595-22353038,传真:0595-22353037
电子邮箱:kfqkjj@126.com
13.台商投资区科技经济发展局
联系电话:0595-87557910,传真:0595-27398880
电子邮箱:2374154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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