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商务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和2023年主要工作思路及措施的报告
时间:2023-02-28 15:24 浏览量: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按照任务分工相关要求,我局认真做好2022年建设法治政府相关工作。现将2022年我局建设法治政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组织保障 

  为切实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开展,我局及时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 “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为工作落实提供了组织保障。 

  1.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委托泉州泓源律师事务所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在合法合规审查、法律咨询等方面发挥作用,进一步提升了我局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水平,降低了相关决策风险和成本。 

  2.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做好行政执法资格综合、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工作,组织我局拟从事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确认、行政检查等各类行政执法工作,在岗在职、尚未取得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参加全市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和商务专业资格考试。 

  3.加强机关内部学法。建立公务人员常态化学习机制。局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会议、文件精神,多次组织局领导和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相关会议精神,不断提高局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将法律和党内法规列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定期学习的必修课。 

  (二)建立健全制度,规范行政和执法行为 

  1.及时修订权责清单。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机构职责调整变化情况,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对上级下放的审批事项,主动衔接;对上级明确取消的审批事项,坚决贯彻落实。经调整,我局现保留126项权责事项。 

    2.管理好规范性文件。出台《泉州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出台和备案管理的通知》,明确责任机构、内部审查流程、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出台后及时备案等要求。要求各起草科室对照《泉州市商务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情况表》、《泉州市商务局公平竞争审查情况表》对本科室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经法规科商我局法律顾问联合审核通过后,才可正式行文。今年以来,共制定4份规范性文件并报市司法局备案。有序清理规范性文件存量,并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认真梳理现行政策措施,今年已清理到期规范性文件3份,其中拟失效2份,拟保留1份。 

  3.建立健全执法办案制度。与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重新签订执法委托书,进一步完善商务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截止目前,共重新梳理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拍卖、商业特许经营、家庭服务业、汽车销售、报废机动车、二手车经销、外商投资企业信息报告8个领域26项的事中检查事项。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和人员力量,聘请了法律顾问1名,满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的需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探索完善容错纠错机制,转变行政执法人员理念,消除行政执法人员的后顾之忧。 

  (三)弘扬真抓实干优良作风,推进商务服务工作。 

  1.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水平。深化“局长走流程”活动,局领导转换角色,以工作人员、企业经办人员的身份,通过线上、线下等不同方式“沉浸式”体验办事流程,着力推进商务服务精细化,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压缩自由裁量权,28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全部授权窗口办理。开展窗口延时服务,满足企业的收件需求。2022年为我市商务企业提供各项行政审批服务,在压缩法定时限的基础上,全部提前办结,提前办结率100%。 

  2.创造良好政策支持环境。主动融入“双循环”发展战略,继续出台一系列发展外贸、招商引资、电子商务、家政服务业、菜篮子工程等政策措施。主动对接市财政局开展惠企政策线上直达兑现工作,今年来,符合条件的所有省、市级政策均在惠企线上直达平台上架。优化资金审核流程,重新修订完善《商务发展资金管理规定》(泉商务〔2022〕263号),取消局评审办复审和部分资金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评审等环节,直接由局业务科室审核后报局党组会研究兑现,内部审核流程全面优化提速。 

  3.优化提升投资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开放模式,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进一步拓宽利用外资领域的通知》,与市发改委联合部署《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版)》,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拓宽外资渠道。 

  (四)加强普法宣传,切实提升商务法治水平 

  1.完善涉外法律服务机制。与市司法局、市律协联合举办2022年涉外法律服务月活动,联合搭建涉外法律服务平台,打造宣传好“泉州涉外法律服务”品牌。邀请我市涉外法律服务律师进企业送服务,围绕全面对接RCEP以及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等方面,为我市企业提供涉外法律服务风险防范与化解等专业咨询与服务。拍摄涉外法律知识宣传小视频,提升企业涉外法律意识。 

  2.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和计划。于年初梳理制定商务领域普法责任清单和计划,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国家安全法、商务系统八五普法规划、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RCEP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培训。通过局网站公布年度普法工作规划和计划,并报送市依法治市办备案。于2022年3月9日组织泉州商务论坛启动仪式暨首场专题讲座活动。动员市县各级商务部门、有关商协会以及重点企业参加第三、四期全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线上专题培训以及省厅RCEP线下专题培训活动。开展2022年涉外法律服务月活动,制作涉外法律普法小视频等。营造法治宣传氛围,在局办公场所走廊、大厅等显眼位置张贴普法宣传标语,开展公益普法。 

  (五)严格依法防控疫情,加强商务执法工作 

  1.大力推行“三项制度”。严格按照《泉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商务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商务﹝2019﹞20号)》要求,明确分工,压实责任,规范各项执法活动。 

  2.全面推行“双随机”执法。今年,启动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覆盖特许经营、外资备案、单用途预付卡等8个商贸领域共175家企业,责令并督促完成整改11家。 

  3.打造企业信用信息“全省一张网”。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互联网+监管以及企业信用信息归集与运用工作,共同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在相关系统上公示2000多条信息。 

  4.规范市场秩序和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实行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目录清单之外一律不准收费。深入开展口岸收费专项检查,督促各收费主体要及时维护、更新发布本企业的收费清单数据,做好口岸收费公示工作,简化收费项目,规范收费行为,切实提高口岸收费公开透明水平。发布《商贸行业新冠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做好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非星酒店等重点场所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对商超、农贸市场、非星酒店等重点场所的检查。持续推动商贸行业人员密集场所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组织督导小组,对重点商场开展指导服务,并督促隐患整改。 

  二、存在问题短板 

  (一)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我市商务执法队伍建设相对薄弱,在政府和法律赋予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的重要地位与社会的认知度还有一定差距,一部分经营户和群众对商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内容了解甚少,商务综合执法无论从执法依据、执法环境、执法装备和执法水平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企业主体信息缺乏有效共享机制。我商务部门所监管的市场主体企业数量庞大,与工商部门在更新登记信息尚未能无缝及时衔接。如随着市场准入的放开,现实中存在着“一人多照”的现象,并胡乱申请经营范围,而实际上,许多人开办公司只是为了应付贷款、充数招投标等,而实际上未真正开展业务,不能做到精准执法。 

  (二)部门间的法律规范仍然存在冲突。近年来,国家商务部颁布一系列商务领域部门规章,对流通领域中的行业管理上做出了具体规定,这些商务法律法规具体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有法律法规自身的缺陷,更重要的是商务执法与市场监管执法的职能存在的交叉和重叠的现象。比如:商务部颁布《单用途商业预防卡管理办法》是一部行业管理部门规章,其核心是对发卡企业是否建立备案和资金管控两个制度,规章又将打击市场交易行为等内容作为管理职责予以明确规定,这与《消保法》存在明显冲突,客观上也造成商务主管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职责不清和交叉管理问题,形成责任真空和管理盲点,不利于法治政府建设。 

  三、明年的工作思路及主要措施 

  2023年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府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商务工作实际,重点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一)加强普法宣传。按照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指导和督促我市基层商务部门加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以及商务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基层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面向服务对象、管理对象宣传普及商务政策法规,引导企业依法、守法经营。改善普法宣传方式。采取不同的宣传形式与内容。进一步挖掘更具有实操性的宣传形式,提升宣传效果。 

  (二)规范权力运行。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重大行政决策出台、行政执法等依法行政相关制度,做到既重“实体”又重“程序”,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规定依法履行职能。落实权力监督机制,严格按照标准做好政务公开、信访、举报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 

      (三)加强政府职能转变。认真落实省、市行政审批改革对应事项,衔接好省下放事项,做好我局审批事项清理、取消下放以及完善审批程序、精简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或规章变化及国务院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要求,及时对我局进驻中心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进行调整,该取消的取消,该承接的承接,该下放的下放,确实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确保简政放权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推动省、市、县审批服务事项“五级十五同”。 

  (四)提升执法能力。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依法决策的质量和水平。继续组织开展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及相关实操内容培训,继续实行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积极提供法律意见。持续推行“三项制度”,确保行政执法公正、公平、合法、适当。 

  (五)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公开促服务,打造法治营商环境。 

  (六)开展营商惠企服务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好“一企一策促发展”“局长走流程”“局长走基层”活动,持续优化窗口服务,开展“一对一”主动式精准审批服务,推进“不见面审批”,减少企业跑动。通过网站、座谈会等形势开展惠企政策措施的征求意见,出台接地气的惠企资金政策,及时对惠企资金进行跟踪问效,提升企业获得感。深化政银企对接,指导企业用好“纾困贷”“商贸贷”“外贸贷”等政策性优惠贷款。用好外汇避险“公共保证金池”、跨境金融区块链、保单融资担保等工具,保障外贸活动促稳提质。推广石狮出台全省首个电商行业人才评定标准,进一步集聚各类商贸创新创业人才,全力以赴稳岗就业。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县两级外商投诉协调机制,及时处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事项,依法依规协调解决外商合理诉求,保障外商投资合法权益。继续办好涉外法律服务月活动,进一步完善涉外法律服务机制,充分发挥我市律师职能作用,为企业对外经贸活动提供优质的涉外法律服务。继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机制,落实好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工作。 

  (七)进一步优化涉外法律服务平台。一是进一步加强与市中级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协作,提供涉外审理组织保障。二是完善涉外法律律师库;三是继续举办2023年涉外法律服务月活动。联合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开展2023年涉外法律服务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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