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5 15:47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国办公开办《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报在泉州市商务局网站(网址:qzbofcom.quan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予以全文公布。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泉州市商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A622室,邮编:362000,电话:22386715,传真:2238671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在建立健全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制度的落实,细化公开范围,优化公开程序,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谨、及时、准确。 

    (一)主动公开方面

    聚焦商务工作职能职责,持续做好主动公开,完善政务文件分类展示,强化惠企政策措施发布与解读,及时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布商务工作成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强化政民互动。一是我局继续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101条,其中规范性文件信息2条,政务动态类67条,微信公众号614条,政策解读信息3条做好双随机执法市场整治信息公开随机抽取拍卖、商业特许经营、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家庭服务业、汽车销售、二手车经销、外商投资等商务领域146家受检企业,按领域全面推进“双随机”执法工作,并在局网站、公众号等公示执法检查结果。三是及时发布了财政预决算公开表、“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严格按照泉州市政府招标采购要求,及时发布招标采购方案、中标及实施情况,规范发布内容。完成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对于经审查可以公开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采用主动公开的方式予以公开。今年来主动公开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31件,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76件。通过“12345”平台、局长信箱、在线留言等多渠道积极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解决群众反映问题。六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严格按照市政府办的统一要求,明确专人负责,于每季度通过全省政务公开综合管理平台将统计数据上报,并将主动公开文本送至市档案局和市图书馆进行公开以便公众查询。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工作机制,对照《泉州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细化我局工作任务,健全签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信息化水平得到提升。今年来,我局共收到申请数1件,已全部答复,“无法提供”1件。

    (三)政务信息管理工作方面

    今年来,我局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严格按照市政府办的统一要求,明确专人负责,于每季度通过全省政务公开综合管理平台将统计数据上报,并将主动公开文本送至市档案局和市图书馆进行公开以便公众查询。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专栏建设,定期更新维护政府网站专栏,保障信息公开数量,提升政务文件公开质量,确保内容准确、渠道畅通。二是不断优化完善门户网站功能,牢牢把握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互动交流功能定位,做好网站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浏览功能,提升服务质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三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对“泉州商务之窗”进行再次升级改版,升级改版后的微信公众号的功能更加强大,更加贴心,也更能使民众能快速方便的了解商务重大事件、重大活动、重大成效。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加强政策学习,积极参加市政府各类学习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策文件,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增强搜集、发布信息的能力;二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及时关注政务公开工作群消息,按时完成各项检查整改。三是落实经费保障,投入专项经费用于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改版工作。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有序开展,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相比,仍存在部分信息公开方式和渠道不够多元化、公众参与度较低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全面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巩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度,探索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方法、新手段、新方式,推动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2、丰富拓展信息公开宣传渠道,突出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信息,加大在局门户网站、公众号、新闻媒体上进行政务信息公开的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丰富政府信息公开互动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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