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东盟(曼谷)中国进出口商品博览会的通知
时间:2016-10-13 10:26 浏览量:

  各县(市、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 

  为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我局将组团参加东盟(曼谷)中国进出口商品博览会。该展会是2016年我市境外重点扶持展会,请各单位根据组展方案要求,认真组织辖区内的企业参展,所有参展企业展品必须进行严格审查,并注意知识产权的保护。 

  联系方式: 

  1、泉州市商务局  

   联系人:林          联系电话:22386133 

  2、福建省国联商务展览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艳梅13599294518   黄江燕13559526065 

  附件:1、东盟(曼谷)中国进出口商品博览会组展工作方案 

      2、参展申请表 

    

    

    

                               泉州市商务局 

                             20161012 

   

  附件1: 

    

  东盟(曼谷)中国进出口商品博览会组展工作方案 

    

  一、展会概况 

  东盟(曼谷)中国进出口商品博览会是由东盟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主办的区域性品牌贸易盛会。本届展会定位于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精品化,展出面积10000余平方米,将分为三大专业展示区域,分别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商品贸易专题展区”、“东盟(曼谷)建筑材料及装饰展览会”和“东盟(曼谷)国际食品及饮料展览会”,预计届时将有数万观展专业买家和数百家参展企业到会,将为参展企业创造低成本抢占市场份额的机遇。  

  二、展会时间:2016112729 

  三、展会地点:泰国曼谷IMPACT国际会展中心 

    四、组团单位:泉州市商务局 

  承办单位:福建省国联商务展览有限公司  

  五、组织规模:20个国际标准摊位 

  六、组团人数:参展人员40人,每家参展企业可安排1-2名参展人员。 

  七、展品范围 

  1、品牌展区:中国各区行业领先、深受市场认可的品牌产品和形象; 

  2、机械设备:中小机械设备、机械配件、通用机械、包装机械、农用机械、系统配件及技术; 

  3、电子电器:通信设备、通信技术、电子元件、小家电等相关电子电器; 

  4、建筑材料:门窗涂料、卫浴产品、新型建材、环保材料、五金工具、气动工具、手动工具; 

  5、食品农产品:茶叶、食品、膨化食品、配料、饮料、原材料、土畜产品; 

  6、日用消费品:清洁用品、洗浴用品、美容护理用品、餐厨用品; 

  7、服饰类:各类服装、鞋子等; 

  8、体育用品:体育用品、泳装用品、冲浪用品、健身器材、配件、技术支持; 

  9、文具用品:纸制品、铅笔制品、毛笔制品、邮票、纪念物、包装、竹制品; 

  10、工艺美术:书画、特色工艺品、礼品; 

  11、国际文化创意用品:创意民俗工艺品、玩偶制品、纪念品、文化创意、艺术品。 

    八、 参展费用 

  1、展位费:25800/9平方米; 

  2、人员费:9800/ 

  3、展品运费:按实际发生收取。 

  九、时间安排 

  120166月完成市场调研等立项准备工作;  

  220167月制定总体方案,启动招展工作并制定工作计划;  

  320168月落实参展企业和参展人员;  

  420169月完成参展手册制作工作及展品运输;  

  5201610月底办好参展人员出国手续。 

  十、展会经费和补贴 

  1、展会经费:市直及各县(市、区、管委会)组展人员经费由各级财政支付;展位及展品运费、关税、企业参展人员等费用由企业负担; 

  2、展位补贴:可申请省商务厅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补助。 

  十一、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协调。该展会是我市2016年境外重点扶持的展会,组展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市、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承办单位做好参展企业的宣传发动。 

  2、精选参展企业。各县(市、区、管委会)要根据展出内容精选辖区内名优特产品参展,努力提升我市企业形象,扩大泉州产品的知名度。 

  3、注重参展实效。参展企业要充分利用展会平台,多结交新老客户,争取取得实效。 

  4、确保参展安全。展会期间,承办单位要确保参展人员的安全,安排好参展人员的工作和生活,做好展品的运输和管理等工作,确保参展工作安全顺利。 

    

    

  附件2 

           

博览会名称

  

单 位名 称

中文

  

英文

  

通 信地 址

中文

                                     

英文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手机

  

邮政编码

  

电子邮件

  

网址

  

   申请摊位

标准摊位              个 ( 9 M2 /个)    

是否特装                   

是否角摊位                M2 角摊位加收10%      

申请参展人数            

参展约定:

1、 组团单位与参展企业在充分了解展会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此参展申请表。 

2、 参展企业须遵守展会的有关规定,如不得提早撤展、筹展撤展时不得乱扔废物、展览期间不得零售、不得损坏展览有关设施,聚众闹事等,如因违规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参展企业应承担相应的处罚。 

3、 组团单位严禁有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参展,参展企业因侵权行为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与组团单位无关。 

4、 为保证参展工作顺利进行,参展企业有责任按照我司摊位确认书中规定的时间办理护照,展品运输,行程确定,摊位装修等各项工作,如因参展企业延误时间而影响以上各项工作,责任与组团单位无关。 

5、 参展企业有责任按时交纳各项参展费用。如参展企业未能按时交其各项费用,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参展处理,组团单位保留处理摊位的权利。如因为组团单位未能提供摊位给参展公司,组团单位将如数返还企业所交费用。 

6、 参展企业如按照组团单位通知时间送签证而所有人员被拒签而不能参展的,组团单位将本着减少参展企业损失的原则妥善处理但业已发生而不能取消的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如参展企业延迟送签或由于自身原因而不能如期参展,参展企业须承担所发生的费用。组团单位保留处理摊位的权利。 

7、 由于不可抗力或非组团单位的责任而不能履行出展计划的,组团单位应及时通知参展企业,并将参展企业所付费用扣除业已支出的费用后全额退回。 

8、 以上约定作为组团单位与参展单位之间达成的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此表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参加公司确认章

日期:               

福建省国联商务展览有限公司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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