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发布关于餐饮业复工复产导则的补充通知
来源:泉州市商务局 时间:2020-03-09 16:39 浏览量:

  近日,泉州发布关于餐饮业复工复产导则的补充通知,对餐饮业者提供堂食服务等提出具体要求,全文如下: 

 

  关于餐饮业复工复产导则的补充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疫情等级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要求,除疫情中风险乡镇外,餐饮业复工复产采取如下措施:
 

  

一、按照《关于对疫情防控期间企业、项目复工复产导则修订的通知》(泉防控指办〔2020〕57号),继续落实餐饮业从业人员、顾客管理、经营场所、设备管理、采购进货管理等方面规定,坚持防控不放松。
 

  

二、餐饮业者提供堂食服务应当符合单桌人数、座位距离、不聚集,以及保洁、消毒、通风等要求。
 

  

三、餐饮业者提供包厢、围桌服务应当实行分餐制,单桌人数减半就餐人员间隔不少于1米,至少登记1名就餐人员身份及联系方式。
 

  

四、就餐人员应当遵守顾客管理规定,有境外境内重点疫区旅居史的就餐人员,餐饮业者应做好必要防控要求并登记。
 

  

本通知即日起实施。
 
 

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服务小组

2020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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