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商务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泉州市商务局 时间:2019-02-18 09:07 浏览量:

   

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的通知》(泉财指标〔20191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9年度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商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协调、综合管理全市经济贸易工作。 

    (一)负责编制全市经济贸易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实施;制定国内、国际市场多元化发展战略和阶段性重点市场开拓计划以及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监测、分析和调节全市经济贸易宏观运行状态。 

    (二)负责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促进工作;组织实施市场体系建设重大投资项目,指导城乡商业网点规划制定与实施。 

   (三)负责商品市场运行调控和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 

   (四)负责组织开展商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协调管理商品贸易秩序;推动商贸行业文明建设和领域信用建设。 

   (五)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促进政策;完善跨部门电子商务工作协作机制;推动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商务领域电子政务建设。 

   (六)负责指导、管理全市对外贸易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运用经济手段对外经贸活动进行宏观调控;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贯彻执行国别、多双边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推进我市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多双边经贸往来与合作,促进经贸联系。 

   八)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工作。 

   (九)指导、管理全市外商投资工作。指导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按规定负责外商投资有关统计工作。 

   (十)负责全市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等的综合协调、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国家级、省级开发区的设立、撤销、扩区、区位调整、升级的审核转报工作,负责开发区投资环境综合评价和考核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贯彻执行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境外就业等政策,承担我市境外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牵头处置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促进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商贸联系;组织实施对台经贸合作工作,参与处置多双边经贸领域的涉台问题。 

   (十三)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市商务人才规划;负责全市国际商务专业技术资格制度实施;转报商务系统因公出国(境)及邀请外国人来访等事项。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商务部门包括13个机关行政科室及5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泉州商务局机关 

  行政 

37 

38 

泉州市电子商务中心 

事业 

9 

7 

泉州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事业 

10 

9 

泉州市投资贸易促进协调中心 

事业 

19 

18 

泉州市副食品保障服务中心 

事业 

5 

12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商务部门主要任务是:把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作为全市商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答再创“晋江经验”新辉煌、踢好转型升级“后半场”、勇当高质量 

赶超主力军三个时代命题,确保实现出口同比增长2%、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增长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1%的目标。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深化外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工贸深度融合发展,推进外贸发展双十双百双千工程。深化泉州品牌境外行”“海丝行重点项目展销活动,鼓励企业深耕传统市场,大力开拓新兴市场。全力做好石狮服装城试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落地后的配套设施建设,推动形成新的外贸增长点。积极主动应对贸易摩擦,逐步建立涵盖全市重点行业的公平贸易预警点。 

   (二)提升双向投资水平。进一步完善招商联动机制、招商激励机制、政策保障机制和利用外资鼓励扶持政策,提高利用外资政策吸引力。组织实施“2019泉州市外资攻坚年”活动,落实100个重点外资项目继续利用9.8投洽会、中国进口博览会等国际性平台,举办招商对接活动组织实施发挥侨商优势深化国际经贸合作专项行动方案,落实32个重点项目。拓展延伸泉港澳台的合作渠道,挖掘新资源。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强化招商引资服务。 

   (三)加快消费提质换档。集中力量推动一批贸服务业重点目建设,夯实流通设施基础。结合《电商法》的颁布实施,推动电商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引导全市25个电商园区打造电子商务可持续发展、良性循环的产业集聚生态。努力打造若干个特色商圈、特色商业街区、特色品牌、老字号等,促进消费高质量发展。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和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保障民生需求。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商务部门收入预算为5485.72万元,比上年增加253.64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专项项目支出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485.72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485.72万元,比上年增加253.6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68.91万元,公用支出227.01万元,项目支出4189.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485.72万元,比上年增加432.23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专项项目支出增加,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551.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及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7.35万元。主要用于商务行政事业业务支出。 

    (三)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3.47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归侨补贴及高龄补贴)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7.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 

(五)行政事业单位医疗68.8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医疗。 

(六)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9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业年金。 

    (七)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1087.44万元,主要用于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推进电子商务生态体系建设。 

(八)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76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新建和优化副食品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生猪活体储备。 

    (九)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2275万元,主要用于培育外贸发展动能,全面推进产业招商,提升经贸合作水平,完善商贸发展体系。 

(十)事业运行295.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及商品和服务支出。 

(十一)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8.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及商品和服务支出。 

(十二)其他商贸事务支出9.5万元,主要用于经常性专项业务费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95.9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68.91万元,主要包括:人员经费1068.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27.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安排3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增长20%。主要原因是:2019年需增加安排市政府境外招商任务。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3.1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系统及兄弟单位调研、检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57.14%。主要原因是:贯彻上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7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7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商务部门(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1万元,比2018年减少0.9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交通基数变小。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商务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6.05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4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商务部门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商务部门共设置绩效目标4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4147.35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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