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力抗疫助企保民生促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涉及商务条款申报指南的通知
时间:2022-04-29 11:38 浏览量: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科经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减轻疫情对企业的影响,助力企业发展,保障民生需求,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力抗疫助企保民生促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2214),对第25条涉及商务奖补措施部分制定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文件要求,组织企业申报。 

    

  附件:泉州市全力抗疫助企保民生促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涉及商务条款申报指南 

    

  泉州市商务局                泉州市财政局 

  2022421 

 

 

  

    

  附件 

    

  泉州市全力抗疫助企保民生促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涉及商务条款申报指南 

    

  为进一步减轻疫情对企业的影响,助力企业发展,保障民生需求,根据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力抗疫助企保民生促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2214号),涉及商务奖补部分,制定申报指南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依法在泉州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企业注册地、开户行(结算地)均在泉州地区;单位财务核算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企业或法人代表无涉黑涉恶行为、失信行为、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2.餐饮企业补助条款申报单位需为纳统的限上餐饮企业;电商平台补助条款申报单位需经市商务局认定为保供企业;保供企业消杀补助条款申报单位需经市县商务局认定为保供企业(县级商务部门认定的由其同级财政局进行补贴)。 

  二、补助标准 

  1.对疫情期间营业额同比增长10%(含)以上的限上餐饮企业,由市级财政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对经市商务局认定为保供企业的泉州市电商自营平台,其疫情期间线上实际销售额为100万元(含)-500万元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线上实际销售额达到500万元(含)及以上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对经市县两级商务部门认定为保供商贸企业的各类商超、社区生鲜店、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疫情期间开展防疫消杀的,按其实际支出的防疫物资、消杀服务费用的50%给予补贴。营业面积3000平方米(含)及以上的门店,单个门店可获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营业面积3000平方米以下的门店,单个门店可获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三、申报材料 

  企业提交的资金申报材料应按照顺序整理,并包括以下内容: 

  1.餐饮企业补助 

  ①申请报告(附件1); 

  2022年餐饮行业运营保供奖励申报表(附件2); 

  ③申报单位2021年度完税(免税)证明; 

  ④提供营业额数据的佐证材料(页面截图)。 

  2.电商平台补助 

  ①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包括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项目建设情况、经济和社会效益,以及申请资金的主要依据等; 

  2022年电商平台疫情保供奖励申报表(附件3); 

  ③申报单位2021年度完税(免税)证明; 

  疫情期间利用自营平台实现线上实际销售额的证明材料,包括平台绑定的第三方收款账户信息、已结算汇总表(不包含退款)、结算管理后台截图、资金账单后台截图。 

  3.保供企业防疫消杀补助 

  2022年民生物资保供企业防疫支出补贴申报表(附件4); 

  ②门店经营面积证明文件; 

  ③民生保供企业开展防疫消杀费用证明,包括费用发票、银行付款回单、合同等凭证。 

  四、其他方面 

  1.电商平台及防疫消杀项目发生起止时间为313-420日。餐饮保供企业项目发生起止时间为202231日至430日。 

  2.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骗取、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对违反规定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处罚。 

  3.属地商务主管部门于51-516日组织企业通过“泉州市惠企政策线上直达兑现平台”(网址:https://bmhqpt.qzdsj.net/policyPc/#/policyList)进行申报。 

  4.申报单位须及时登录“泉州市惠企政策线上直达兑现平台”完成注册并按照项目提示要求上传申报材料。逾期报送将不予受理。 

  5.属地商务主管部门及时登录平台后台管理系统,配置好平台系统相关人员信息,在线上平台要求时限内完成企业申报信息受理审核工作。 

    

  附件:1.申请报告 

  2.2022年餐饮行业运营保供奖励申报表 

  3.2022年电商平台疫情保供奖励申报表 

  4.2022年民生物资保供企业防疫支出补贴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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