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及社会各界人士:
泉州市已入围拟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城市公示名单,为进一步打响城市品牌、提振消费活力,吸引市民游客积极参与有奖发票活动,营造“消费开票、好礼相赠”的火热氛围,我市拟在投放现金奖励的基础上叠加泉州好礼。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实物奖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要求
单位和个人自愿向活动捐赠实物奖品的,单件价值100元(含)以上、单次提供500件(含)以上,优先搭配满减券、代金券等权益形式。首批重点征集以下品类奖品:
(一)美食及农产品类
优先选取品牌知名度高、口感优良、受众覆盖面广的产品;即食类食品需清晰标注保质期及食用方法。
1.品类范围:姜母鸭等特色名小吃、休闲食品、老字号食品及各类优质农产品,也可提供餐饮代金券;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标准,具备完整生产资质证明、产品检验合格证书,产品在保质期内、包装完好整洁,且便于储存与运输。
(二)品牌鞋服类
优先选取泉州本土知名品牌产品。
1.品类范围:男女装、运动鞋(休闲鞋)、箱包皮具及各类服饰配饰;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服装、鞋类产品质量标准,具备品牌商标证明及产品合格证书,尺码配备齐全,满足不同人群需求。
(三)其他补充品类
除上述两类外,欢迎提供家居用品、汽车使用权等适配活动场景的实物奖品,具体合作细节可另行沟通协商。
二、征集时间
首批征集截止日期为2026年2月9日,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予受理。后续将分批开展征集。
三、征集方式及需提供材料
(一)征集方式
有意向的单位或个人,请于征集截止日期前将相关材料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swjjsk@qzbofcom.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美食·时尚之都打call+发票有奖活动泉州好礼奖品征集+单位/个人名称+联系方式”。本单位将对报名参与征集的奖品予以审核,审核结果将反馈至报名单位(个人)。
(二)需提供材料
1.有奖发票试点活动实物奖品征集报名表;
2.资质证明材料: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对应生产经营许可证(如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3.产品相关材料:产品目录、规格型号、参考价格、清晰样品图片(含产品外观、包装、品牌标识),以及产品质量合格证书、检验报告等;
4.产品优势佐证材料:品牌荣誉证书、销量证明等(可选)。
四、捐赠方权益
入选的捐赠单位(个人)将授予专属纪念奖牌,并通过官方及合作媒体进行公开致谢与品牌宣传,提升品牌曝光度与影响力。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提交的材料及样品原则上不予退还,如有特殊情况可提前与本单位沟通;
(二)参与单位(个人)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产品质量达标,若存在虚假信息或产品质量问题,将取消合作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本单位将对所有提交材料严格保密,仅用于本次奖品征集审核工作;
(四)咨询电话:0595-28382876。
泉州市商务局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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