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举报
时间:2017-08-30 17:29
一、受理范围
1.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相关规定,受理对泉州市商务局及所属单位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2.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泉州市商务局及所属单位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3.对泉州市商务局及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4.不受理业务咨询
二、注意事项
1.举报人对举报事实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借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提倡实名举报,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以及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3.举报内容力求详尽,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证据、涉及人员等要交代明确。
三、受理部门
中共泉州市纪委驻泉州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
通讯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A287室,泉州市纪委驻工信局纪检监察组
邮政编码:362000
举报电话:0595-28382997,传真:0595-28382997
电子邮箱:gxjjjc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