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商务局关于预征集泉州市2026年 智能家居产品补贴活动参与企业的公告
时间:2026-06-05 09:31 浏览量: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745号)等文件要求及上级商务部门关于开展自主品类补贴活动的工作安排,我市拟于近期开展智能家居产品补贴活动,现预征集智能家居产品补贴活动参与商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品类 

  智能家居产品补贴活动: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智能健身设备(跑步机、椭圆机)、智能按摩椅、智能清洁机器人(智能扫地机、洗地机、擦窗机器人)、呼吸机。 

  以上享受补贴的商品均需有国标13位商品条码,符合相关质量安全标准、能效水效标准,具有完整的产品合格证明。 

  二、预征集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611日。  

  三、申报条件  

  企业自愿报名参加2026年智能家居产品补贴活动,需满足以下条件和要求:  

  (一)在泉州市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且在泉州辖区内现有至少一家线下门店; 

  (二)能够通过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等政府数据平台,按月报送销售额数据,或基本达到联网直报条件并承诺按规范要求报送数据。  

  (三)合理规范经营,遵守国家消防、安全、环保等相关规定。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在2024年、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间被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近2年内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经营主体,或拒不配合商务部门开展核查等工作,或存在重大损害消费者权益等性质恶劣的经营行为,不予参加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  

  (四)自愿参与并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使用补贴资金的订单逐笔开具税务部门印制的销售统一发票,按要求注明购买产品品类等信息。主动配合主管部门开展的日常监督和风险核查工作,接受主管部门委派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提供相应交易凭证、数据及佐证材料。  

  (五)诚信经营、服务优良,不冒用政府补贴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在经营场所等显著位置张贴或发布消费品以旧换新统一标识、活动公告及企业承诺,能够指导消费者规范参与活动。不搞虚假交易、以次充好、以旧充新、假冒伪劣、价格欺诈等违规经营行为;不通过虚开发票、明买暗退、低价高开、拆分发票等手段骗取财政补贴;公开商品标价牌,标明政府补贴优惠等信息,所售补贴产品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同期、同类产品市场价格;不增设享受补贴政策的不合理附加条件,不得强制捆绑销售非补贴产品或增值服务;不非法使用、泄露或篡改消费者收货地址、联系方式、App账号或其他个人信息;配合政府部门严防套骗补;消费者享受补贴的订单如发生退货退款或撤销交易,应主动配合主管部门做好资金退回等工作。  

  (六)补贴产品销售凭证齐全,保留全流程交易数据。能按核销和审计要求,配合第三方服务机构上传相关资料,包括销售企业名称、销售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商品条码、品牌名称、规格型号、S/N码、能效标识、品类状态、销售方式(线上/线下)、销售金额、补贴金额、支付金额、交易完成或商品退回时间、交易小票、发票开票时间、发票、发票号、收货地区编码、收货地址等。 

  四、申报程序  

  (一)自主报名。按照自愿自主的原则,有意参与活动的企业通过网页(https://fjlike.95516.com/zsmarket/ylyjhx/)或扫描二维码进入商户报名平台填写报名材料。  

    

     

  (报名入口) 

    

  (二)报名审核。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区商务主管部门对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提交市商务局进行复审。  

  鲤城区咨询电话:0595-22355783  

  丰泽区咨询电话:0595-22560130  

  洛江区咨询电话:0595-22633802  

  泉港区咨询电话:0595-87995066  

  石狮市咨询电话:0595-82226678  

  晋江市咨询电话:0595-85623322  

  南安市咨询电话:0595-86320332  

  惠安县咨询电话:0595-87391615  

  永春县咨询电话:0595-23882526  

  安溪县咨询电话:0595-23260033  

  德化县咨询电话:0595-23515960  

  泉州开发区咨询电话:0595-22353038  

  泉州台商投资区咨询电话:0595-27559005  

  泉州市商务局咨询电话:0595-2838287628281186  

  (三)公开发布。经市、县两级商务部门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将在官方平台上发布。  

  五、其他事项 

  本次预征集所涉品类、标准等相关事项以上级商务部门最终确定为准。如遇国家、省级政策调整,参与企业需配合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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