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4〕19号)、《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4〕16号)和《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做好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10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通知》(闽发改规〔2025〕1号)、《福建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商务规〔2025〕5号)、《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落实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泉发改〔2025〕5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稳妥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结合泉州市实际,市商务厅草拟了《泉州市2025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具体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反馈: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A栋泉州市商务局流通业与市场秩序科。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wjltk@qzbofcom.com 。
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6日。
泉州市商务局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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