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商务局关于即将停止实施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的公告
时间:2025-11-10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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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与企业(门店)和商户,广大消费者:
根据泉州市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政策安排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截止11月10日22点,全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剩余可申请资金已不足50万元。本次补贴资金申请将严格遵循“先到先得、用完即止”原则,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即停止实施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在此,郑重提醒有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需求的消费者,购车时务必提前通过云闪付APP查看资金使用进度。已提交申请的消费者,应及时关注审核进度,如需修改或补充申请资料的,须于11月30日前完成,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放弃补贴申请。
泉州市商务局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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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503020001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