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5〕484号)要求以及泉州市有奖发票试点工作安排,拟公开遴选2026年有奖发票试点工作服务机构,承担项目平台建设等相关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
泉州市商务局
二、项目名称
2026年泉州市有奖发票试点工作服务机构
三、入选服务机构需具备条件
(一)资质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明;
2.具备有效期内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或《银行卡清算许可证》等相关资质及以下要点:
(1)具备资金拨付至消费者银行卡(含存折)的能力;
(2)与税务系统有专线对接,可支持实时核验交互;
(3)在泉州市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工作人员团队。
3.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或违法违规记录名单;
4. 近3年参与过政府消费补贴、财政补贴发放或有奖发票等类似活动,期间无重大资金安全风险,需提供协议等证明。以下条件满足任一:①政府消费补贴服务经验;②国家财政补贴发放经验;③其他区域有奖发票经验;④其他等效证明;
5.不允许多家机构(或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共同申请。
(二)技术和运营服务能力
1.商户(用户)基础广泛。拥有广泛活跃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注册个人用户群体,使用覆盖面较广,平台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
2. 较强技术保障能力。具备自研软件系统及提供技术支持能力。软件系统具备开放性和兼容性,配合活动需求开发对接政府、商户等活动各方的技术端口;具备通过手机地理位置定位及相关要素核验消费者信息的能力;能够应对高并发访问,具备系统卡顿、崩溃、拥堵等问题应急处置能力;拥有黄牛大数据库及全流程风控机制;系统安全性符合国家信息安全要求;能够归集汇总承储交易全流程的信息,数据保存不少于10年。
3. 运营服务经验丰富。配备专业团队,设有专属服务(投诉)热线,具备成熟客诉处理与舆情应对机制,能协调资源开展叠加让利与多渠道宣传。
4.具有有奖发票中奖奖金拨付到银行卡服务适配能力,承诺在提供该服务时无任何免费额度限制,实现零手续费到账。
四、入选服务机构的工作任务
服务机构应按照实施方案需求,负责为政府部门、参与商户、消费者、第三方支付渠道、第三方审核机构等各方提供相关服务。
(一)按时完成运营服务平台建设,开放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行业发票抽奖通道,发挥信息发布、政策解读、服务咨询以及资金管理、审核等方面中枢平台作用;对接税务验真系统及国家级平台;按需迭代优化。
(二) 组建专业团队,畅通沟通渠道,受理咨询投诉,回应社会关切。
(三)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与应急预案,专人对接政府部门。
(四)保障财政资金专款专用,按要求结算并退回结余资金。
(五)持续强化风险监测,严格防范骗套补行为,及时报告并配合处置违规违法线索或情形;确保交易撤销后资金回流。
(六)充分调动利用平台资源,加大活动宣推力度,提升活动知晓率与参与度;不违规宣传或滥用活动资源。
(七)按要求提供数据及分析报告;对活动中获取的数据、文件及其他资料严格保密。
(八)自觉接受政府监督管理与审计,数据保存10年备查。
(九)提供活动配套资源或协调相关机构支持;
(十)完成其他保障活动开展的相关工作。
五、费用安排及服务周期
(一)费用安排。鉴于服务机构可通过流量转化、品牌宣传等获取商业利益,故此次提供服务为免费服务。
(二)服务周期。暂定有奖发票试点实施期,含活动结束后配合清算工作等时间,后续根据国家试点情况调整。
六、遴选流程
(一)公告。通过泉州市商务局官网公开;
(二)报名。服务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
(三)初审。市商务局组织开展资格初审;
(四)评审。市商务局组织对通过初审的申报机构进行评审,确定拟中选机构,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官网公示拟中选机构;
(六)协议。公示无异议后,公告结果、发放通知书并签约;
七、材料报送
(一)资质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2025年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证明材料、近3年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证明材料、参与相关活动佐证材料等。
(二)机构简介。包括但不限于:概况、核心能力、相关服务经验、合作商户数量、活跃用户规模、同类活动承办成效等。
(三)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有奖发票活动实施内容,风险防范、宣传推广、舆情防范、组织保障等措施,活动期间可提供的配套资源和叠加优惠、预期成效等。
(四)承诺书。承诺严格遵守本次遴选的各项要求。
(五)其他相关材料。
八、其他事项
(一)有意参与遴选的机构,请于2026年1月26日(星期一)17:3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泉州市商务局(一式八份胶装成册,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同时将申报材料盖章PDF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swjjsk@qzbofcom.com),电子邮件请以“泉州有奖发票服务平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命名。
(二)本次遴选采取直接递交申报材料参加评审的方式,不接受网络、邮寄等其他形式申报、预申报的材料;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申报费用自理,无论是否中选文件均不退还。
(三)报名数量不设最低限制,报名时间截止后如只有1家服务机构报名,经评选符合条件直接确定为拟中选的服务机构;
(四)中选机构弃权或中途无法履约的,需书面说明,造成损失的依法追责;中选机构退出后,根据此次遴选得分从高到低顺延确定中选机构。
(五)有奖发票试点活动期间,入选平台若存在如下情形之一的,泉州市商务局有权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限期整改、终止合作等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 未按协议约定履行服务义务,严重影响活动实施;
2. 通过虚假交易、技术手段等非法套取或配合套取活动资金;
3. 违反有奖发票使用规则或数据安全、用户隐私等相关规定;
4. 其他影响或违反相关要求的行为。
报送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A栋A640室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0595-28382876
电子邮箱:swjjsk@qzbofco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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