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单位(盖章):泉州市商务局 主要负责人:张小红 报送时间;2023年 2月 22日
内容 单位 |
年度重点宣传 普及法律法规 |
重点普法对象 |
联系科室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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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商务局 |
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规、党内法规、新颁布或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八五”普法规划、商务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2年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2年版) |
局党组、局全体干部职工、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商务系统企业 |
政策法规科 |
叶刚勇(政策法规科科长) |
办公电话:22394278 手机:13850721640 |
备注:联系科室只需填写一个主要科室即可。
附件2
2023年度泉州市直国家机关普法计划
填报单位(盖章):泉州市商务局 主要负责人:张小红 报送时间:2023年2月22日
任务
单位 |
机关内部学法 活动 |
面向执法(服务、管理)对象及社会公众开展的普法活动 |
与其他部门联合开展的普法活动 |
线上或线下 旁听庭审活动 |
法治宣传阵地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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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 班子 |
部门工作人员 |
已有阵地 |
拟建阵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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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商务局 |
1、一季度党组中心组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规;2、二季度学习国家安全法;3、三季度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风廉政法律法规;4、四季度学习宪法、民法典、安全法 |
委托法律顾问、党校教授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国家安全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新安全生产法、RCEP等法律法规学习 |
1、一季度组织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外经贸企业参加《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专题讲座;拍摄涉外法律知识宣传小视频;2、二季度组织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重点外商投资企业学习《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3、四季度组织涉外法律服务律师送法进企业;4、全年在执法工作中宣传商务相关法律法规 |
12.4与多部门通过现场普法等多种方式联合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
三季度组织全体干部观看庭审直播录像;四季度组织领导干部现场旁听庭审活动 |
泉州市商务局涉外法律服务专栏(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 |
无 |
备注:1、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九条第九项,建立部门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
2、根据《泉州市建立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要求,国家工作人员参加线上或线下旁听庭审每年不少于1
次,市管领导干部旁听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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