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解读
时间:2023-11-21 17:00 浏览量: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落实上级关于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增强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能力,积极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在开创商务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中发挥更大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此份措施。 

  二、起草过程 

  根据《泉州市勇当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主力军的“N”项政策清单》要求以及《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2023年9月,我局就着手组织起草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为力求政策精准、有效,我局认真对照省市关于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要求,立足商务领域,汇总各业务领域相关政策,形成此份措施,此份政策所包含的内容于出台前进行网上公开征求意见。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九条措施,即支持深度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支持参与商贸流通体系建设、支持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支持高质量“走出去”、支持延链补链强链、支持向开发区集聚发展、支持民营经济创新发展、支持加大政策扶持、支持提升良好商务环境。 

  第一条“支持深度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包括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动商贸城乡融合发展,鼓励各地举办促销费主题系列活动,开启“新国货运动”,打造内外贸融合发展试点平台,积极对接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和省域内合作等。 

  第二条“支持参与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包括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创建,创新新业态、发展经济新赛道,参与商业体系建设,探索商业运行新模式,擦亮“泉州菜”品牌等。 

  第三条“支持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包括支持民营企业参加各类展销活动,建设泉州优品展销中心(海外仓),开展国际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境外商标注册,推动传统外贸与跨境电商融合发展,实现“泉州优品出海”。 

  第四条“支持高质量走出去”,包括鼓励引导民营企业稳妥有序开展对外投资,加快培育跨国企业,加强外经、外贸联动发展,探索建设中国-泰国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优化境外安全风险预警服务等。 

  第五条“支持延链补链强链”,包括推动商贸数字化领航区建设,协调推进内外资一体化招商,大力推进泉商回归工程,帮助民营企业延链补链强链,提高行业竞争力。 

  第六条“支持向开发区集聚发展”,包括整合提升各类开发区,推动开发区改革和高质量发展,大力引进民营龙头企业,打造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开发区建设运营等。 

  第七条“支持民营经济创新发展”,包括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复制推广自贸创新成果,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支持民营企业融入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推动商务领域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推进纺织服装外经贸提质增效项目,全面推进强企领跑计划等。 

  第八条“支持加大政策扶持”,包括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指导民营企业多渠道获得融资支持,用好出口信用保险等工具,强化政策督促落实等。 

  第九条“支持提升良好商务环境”,包括深化商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完善涉外法律服务机制,探索建设智慧口岸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与企业沟通对接渠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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