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2021泉州市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泉州市商务局 时间:2020-05-11 15:22 浏览量:

  2018年开始,市级的资金申报指南是和扶持政策一起出,让有意向争取市级电商资金的企业有充足的时间准备。2020年出台的政策是2021年开始组织申报,有满足申报条件的企业2021315日前向所辖县(市、区)商务、财政部门提出项目申请。申报材料用A4纸简装成册,加盖边缝骑缝章,申报材料电子版请企业自行发送我局。 

  一、扶持项目解释 

  按不同类型的主体分为这几个模块: 

  (一)电商基地(园区)。如果是电商园区的运营主体,有三个项目可以申请,分别是规模申报纳统、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国家级电商示范基地(园区)。其中,1.规模申报纳统项目。需满足园区内有10家纳统企业,并且纳税数据填报半年以上。给予园区10万元奖励。 2.市级电商示范园区。需满足园区面积超过2万平米,入驻企业50户以上,基地(园区)内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不少于2家。补助标准是按园区年度新增投资额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这条政策有几个要点,2万平方米是要求办公面积,宿舍面积是不计入内的。申报主体如果是向业主租用的土地,需要有租赁合同的复印件,如果是自有用地,则提供用地规划许可证。第3.国家级电商示范基地(园区)。对于新获批国家级电商示范基地(园区),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二)跨境电商方面有5个项目可以申请。1.公共服务平台。企业2020年开发符合监管要求的跨境电商通关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及配套; 为超过15家跨境电商企业提供公共服务; 2020年度报关单量(含邮件、快件、跨境电商9610报关模式)比增达到50%以上。 按照平台年度新增投资额(本部建设改造、系统开发、软件购置、设备投入、平台宣传等)给予平台运营主体30%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跨境电子商务配套分拣设备及监管设施。支持跨境电商通关服务试点单位投资配套分拣设备及监管设施。对于为超过15家跨境电商经营企业提供跨境电商通关服务的,按照不超过当年度实际投入金额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这里要注意,项目要为海关和商务部门批复的跨境电商通关服务试点; 试点项目的监管场所和监管设施已通过海关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 3.国际物流。以统一纳入海关统计进出口额的B2CB2B2C数据为依据,享受相关政策。对当年度支付EMS、邮政小包、UPS等国际物流费用达2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补助。 4.海外仓。对赴境外自主建设仓储面积达到500平方米以上,或租赁仓储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且当年度实际投资额达到1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对企业海外仓场地租赁、仓储设施扩容升级等费用,按照不超过年新增投资额20%给予支持,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5.跨境电商品牌培育。对当年度在境外注册自有商标的企业,给予不超过注册费用30%的一次性资金扶持,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垂直平台。省、市领导很重视平台经济的发展。2017-2021年这三年都有出台对垂直平台的扶持政策。对与我市传统优势产业结合紧密、发展潜力大、对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作用明显的行业垂直电商平台进行补助,补助资金不超过平台当年度新增建设投资的30%,单个平台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要求是2020年度平台交易额1亿元以上。 补助的内容是平台新增实际投资额,包括建设改造、宣传推广、软件购置、服务器购置及开发、运营等费用,不得含土地、房屋、车辆购置费用。 

  (四)电商龙头企业。龙头企业有三个项目可以申请。分别是新零售、引进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三个项目。1.新零售项目。2020年首季度利用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自营平台实现实物商品网络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农产品网络销售额500万元以上或餐饮企业线上销售额1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其首季度实际支出网络推广费用发票额30%给予补助,单家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2020年度第二、三、四季度累计网上销售额8000万元以上或农产品网上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的电商企业,按照企业第二、三、四季度实际支出网络推广费用发票额20%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单家企业全年补助累计不超过60万元。 有两个点要注意,一是1亿元的销售额是扣除掉退货的实际销售额。二是有些企业开了很多家网点,但是从网站上看到的企业网店经营者信息中的企业名称跟申报主体的企业名称不一致,这时候就要企业出具内资企业登记表,证明申报主体是100%控股另一家公司。2.引进电子商务龙头企业项目。对国际排名100强或国内排名50强电子商务企业,在泉州注册设立全国性/区域总部,(独立核算)经营满1年,一次性奖励20万元。鼓励工业企业在泉州新注册成立电子商务总部或法人企业(独立核算),对年度网上零售销售额达到5000万元、1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15万元、30万元奖励。3.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项目。新获批国家级电商示范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五)农村电商。2020年按因素分配法安排20万元至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安排10万元至惠安县,用于开展农村电商人才培训、试点村培育、本地特色农产品推广营销、贫困户电商创业就业补贴等电子商务助力精准扶贫项目。具体资金使用方案由惠安、安溪、永春、德化县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并报备市财政局和商务局。 

  (六)电商创业创新。有两个项目,一是2020泉州电商创新创业创造大赛暨首届电商主播大赛。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组织开展此次大赛。二是电子商务应用创新。开拓电子商务在旅游业、文化创意、社区服务、远程教育、家政养老等领域的应用,对于在商业模式、企业管理、技术研发、推进应用等方面有独特创新优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网上年交易额超过3000万元的电商应用创新项目,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并进行示范推广。   

  (七)电子商务服务业。一是电子商务服务企业项目。对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平台开发、物流仓储、代运营、分销应用、广告设计、网络推广、拍摄等服务,服务企业20家以上且服务年收入超过400万元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每家给予最高不超过25万元奖励。二是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企业项目。对取得中国人民银行《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在泉州设立全国性总部,正常经营满1年,服务5家以上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三是公益性电子商务会议活动。鼓励电子商务行业组织、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主办或承办公益性的国际性、全国性电子商务行业相关会议活动,对符合一定规模的,按不超过会议承办经费的3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资金申报流程、注意事项 

  (一)流程。市商务局和财政局联合行文,下发资金申报指南,企业向所在地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提出项目申请,县(市、区)商务、财政部门联合行文报送,市商务部门会同财政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必要时将进行现场核查,网上公示,下达资金。企业可以从官网http://qzbofcom.quanzhou.gov.cn/上看到扶持资金申报指南。 

  (二)注意事项。以往审核申报材料的时候,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1.主体方面,企业或法人代表若有涉黑涉恶行为、失信行为,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是不符合申报条件。2.材料方面,有的不齐全,缺申请报告、财务报表、纳税证明、入驻企业名单、交易额证明等材料。所以企业自己要对照申报指南上要求的申报材料,保证材料的完整性。除了材料齐全,还要保证真实。像有些企业的发票、银行付款水单、记账凭证、合同不能对应。最后是要保证有效性。合同无加盖双方公章;平台结算金额截图或第三方金融机构年交易额证明未体现企业名称,截图不清晰可辨。 

  最后,给大家提示一下: 

  1.市级要求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可申报奖励类项目1个(纳统业务奖励,引进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奖励,国家级电商示范基地(园区)、企业奖励)、扶持类项目1(除奖励类项目外的为扶持类项目)。  

  2.申报单位无需提供专项审计报告,由市商务局统一委托中介机构审计,审计验证费用从市级电子商务扶持资金中列支。 

  如果对政策有不理解或者对电商发展政策有什么意见、建议的话,可以联系市电商中心:28281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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