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政策核心:奖励资金,鼓励规模化经营
本政策的核心是对在特定时间段内销售额达到一定标准的二手车经销企业进行直接资金补助,以激励企业扩大经营规模,促进全市二手车流通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 谁能申请?——申报企业需满足五大条件
申请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主体合法: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备案完备:已在商务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
统完成备案。
3.已达“限上”标准:在2025年10月31日前已达到
“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标准,并按规定向统计部门报送数据。
4.交易真实合规:奖励所依据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必须在福建省内开具,且销售额以发票日期在2025年6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并实际完成车辆转移登记为准。(注:二手车销售反向发票及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具的发票不计入)
5.信用良好:近3年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三、 奖励多少?——分档计算,封顶扶持
奖励根据企业在政策执行期内的二手车经销额进行分档计算:
|
经销额档位 |
奖励比例 |
备注 |
|
2000万元以下 |
0.5% |
例如:销售额1500万,奖励7.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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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万元(含)以上 |
0.7% |
例如:销售额2500万,奖励17.5万元 |
重要提示:
· 单家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50万元。
· 为避免资金碎片化,最终核算奖励金额低于3000元的企业将不予补助。
· 若全市总申报资金超过省级下达额度,将采取等比例缩减方式分配。
四、 何时申请?——关键时间节点务必牢记
· 政策执行期:2025年6月1日 - 2025年10月31日(以此期间的销售额为准)。
· 企业申报截止:请密切关注所在县(市、区)商务部门的通知,确保在此日期前提交材料。
· 县级部门报送市局截止日:2025年11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 如何申请?——材料准备要齐全
企业需按要求准备一式两份的纸质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主要包含:
1. 申报材料封面(附件1-1)
2. 二手车经销企业奖励申报表(附件1-2)
3.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完税证明
4. 二手车销售情况汇总表(附件1-3)及对应的销售发票
5. 企业及相关人员失信情况调查表(附件1-4)
6. 企业涉黑涉恶及安全生产情况排查汇总表(附件1-5)
温馨提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至关重要,如发现欺诈行为,将承担法律责任。
政策咨询:详情请咨询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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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503020001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