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泉州市商务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6年一季度汽车促消费补贴活动方案的通知
一、补贴对象
个人消费者在泉州市内购买非营运乘用车(不含二手车)。
需开具本地发票并完成上牌(不限上牌地)。
每位消费者限享受一次补贴。
二、补贴标准
新能源车:按价税合计的2%补贴,最高5000元/辆。
燃油车:按价税合计的1.5%补贴,最高4000元/辆。
三、补贴时间
补贴时间:2026年1月26日至3月31日止。
申请时间:系统上线起至4月23日(资金用完则提前截止),补正时间到4月30日。
四、申请方式
通过云闪付APP-政府消费券入口提交申请。
需上传:身份证、62开头的银联借记卡(I类卡)、发票、登记证书、支付凭证(≥5000元)。信息须真实、清晰、一致,逾期未补正视为自动放弃。
五、重要提醒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与《机动车登记证书》注册登记日期均需在本方案规定的补贴时间内。
不与国补(报废更新补贴)、省补(置换更新补贴)叠加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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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503020001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