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链接:泉州市商务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2026新一轮汽车促消费补贴活动方案的通知
一、补贴对象
个人消费者于2026年8月28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泉州市内(不含金门县)新购非营运乘用车(不含二手车),开具市内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完成上牌(不限上牌地)的,可申请补贴。
二、补贴标准
新能源乘用车按车身价(发票金额,价税合计,下同)2%补贴,单辆最高5000元;燃油乘用车按车身价1.5%补贴,单辆最高4000元。全市统一标准,不与福建省汽车以旧换新(报废更新、置换更新)补贴叠加享受,同一部新车已申领以旧换新补贴的取消资格并追回资金;每位消费者限享受一次。
三、申领方式
通过银联云闪付APP「政府消费券」—「泉州市2026年新一轮汽车促消费补贴活动」申报入口,按提示上传本人身份证、本人境内发行银联借记卡(Ⅰ类卡)卡号、购车发票、新车行驶证等证件。申报自系统上线起至2026年12月31日24时止,资金用完则提前结束、系统同步关闭。
四、审核发放
泉州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在云闪付后台严格对照人、票、证、车信息审核,会同公安、税务比对核验。审核结果反馈后3个工作日内可原渠道补正,最迟不超过2027年1月7日24时。审核通过名单于整体审核工作结束后一次性公示5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的30个工作日内发放至申请人银行卡。
五、注意事项
购车发票开票日期与行驶证注册日期均须在活动期内;初次提交资料中行驶证、发票、身份证信息不一致或模糊不清的,一律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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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503020001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