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链接:泉州市商务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商务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编制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大力提振消费、全力稳外贸稳外资等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更好促进我市商务高质量发展,市商务局联合市财政局制定了《泉州市商务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二、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二)《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33号,2024年1月1日施行)
(三)《福建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规〔2025〕4号)
(四)《泉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泉政文〔2017〕7号)
(五)《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泉委办发〔2019〕42号)
三、主要内容
《泉州市商务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共八章、二十二条内容:
(一)第一章“总则”主要介绍出台背景和依据;
(二)第二章“机构职责”明确部门和市县两级的责任分工;
(三)第三章“资金使用范围和分配方式”明确商务发展资金支持方向、方式和负面清单;
(四)第四章“申请、审核和支出管理”明确资金申报审核流程;
(五)第五章“预算绩效管理”按照全过程预算管理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绩效目标申报、事中运行监控、事后绩效评价等工作,及时掌握绩效完成情况;
(六)第六章“资金跟踪与评估”建立健全常态化跟踪机制,动态掌握资金执行进度;
(七)第七章“监督检查”对专项资金的申报使用主体提出要求,强化市、县两级的监督管理责任;
(八)第八章为“附则”。
四、解读机关
本办法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市商务局商务运行科,22383929
市财政局企业科,28066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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