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219 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规〔2022〕3号)有关规定,泉州市商务局拟对2025年12月31日前以市商务局名义单独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由市商务局牵头与其他机关联合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12件进行清理。
经对各责任科室报送的清理意见进行了汇总梳理,初步形成了以下清理意见:拟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见附件1);拟宣布失效(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见附件2)。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6日。反馈意见请填写《意见反馈表》(见附件3)并发送至邮箱swjfgk@qzbofcom.com。 联系人:小王。联系电话:22386195。
附件:1.拟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2.拟宣布失效(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3.意见反馈表
泉州市商务局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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